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五十二条有效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