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分类管理,加强督促检查,防止畜禽养殖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和尸体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