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第四十八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农牧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处置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鼓励和支持农牧业生产经营者和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对秸秆、落叶等进行综合利用,加强对农牧业生产废弃物的综合处理。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