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小餐饮集中区域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投放地点。

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