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从事与地质环境有关的活动,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