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依法设立的市和区见义勇为协会,在同级公安机关指导下,协助同级人民政府做好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