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对龙塘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陆域的土地和房屋等依法进行征收和拆迁补偿,建设隔离、监控等设施,逐步对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地方法规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