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第十一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由省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办理。负责承办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介入,对相关情况组织专题调研。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