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城市公园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城市公园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开放时间或者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公告,并在城市公园主要入口处公示。地方法规 · 绥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