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效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有关道路通行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湖北省地方性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