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无偿献血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志愿服务人员和道德模范等给予激励、帮扶。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