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依法设立志愿服务组织。

鼓励有关单位支持职工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