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资助、投资、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

鼓励发展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公益性组织,为重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供志愿服务。

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