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文物保护条例/第三章 可移动文物第二十一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对馆藏珍贵文物和木版年画及雕版、汴绣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文物进行重点保护。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