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文物收藏单位应当对馆藏珍贵文物和木版年画及雕版、汴绣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文物进行重点保护。

地方法规 · 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