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漠阳江流域内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统筹指导村集体、村民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和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