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漠阳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及使用办法,对漠阳江流域承担水质保护责任的区域给予生态保护补偿。

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