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三章 信用监管第二十八条有效征信机构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招标投标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和加工、分析,并提供信用评价服务。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