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以各种形式为爱国卫生工作提供支持。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