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二章 农产品产地第九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