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采用科学包装方法和先进标识技术。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