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大气污染防治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