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第六十八条有效省、市(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气象主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和信息通报等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