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第五十八条有效石材加工企业应当采用湿法加工工艺,无法使用湿法工艺的应当安装收尘装置,防治粉尘污染。在城市建成区内从事石材销售、加工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得进行石材露天切割、打磨等作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