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四章 开发应用第三十七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将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检验检测、违法失信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建立健全大数据社会治理机制。市和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运用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优化行政管理流程,在注册登记、市场准入等商事服务中实施项目并联审批,促进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