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第三章 社会数据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政务数据创新产品和技术,发挥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