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召开,表决事项可以采取现场投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以及QQ、微信等即时通讯方式投票。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并投票。
业主人数较多的物业管理区域,可以以楼幢或者单元为单位共同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但表决事项应当经业主本人签字同意,具体操作办法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
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其他决议、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不得以未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为由拒绝执行。
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