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第七十五条有效省、市(州)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和信息通报等机制,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