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禁毒协作机制,推动区域之间的交流合作和部门之间的共同协作。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