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管理服务第三十四条有效公安机关对执法活动中发现的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因技术原因认定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进行认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