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投诉协调机制,开展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检查,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危旧房屋台帐、日常管理档案。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