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和用水设施日常维护,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探索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节水改造。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