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应当推进企业在原(燃)料替代、工艺改进、设备更新和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从源头输入、生产过程和末端处置等环节降低碳排放,推行清洁生产和企业合同能源管理。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