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绿色发展理念,科学编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乡风文明建设,推动城乡融合绿色发展。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