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废物回收网点和交易市场,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加强废弃资源源头控制,实行资源综合利用、回收、安全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