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发展绿色交通,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交通发展模式。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