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第三十五条有效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每年制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对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电梯生产、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的质量实施监督抽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发布电梯安全状况报告。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