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服从景区管理。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