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规范与权益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禁止在景区及周边道路等公共场所强拉硬拽或以尾随、阻拦、言语反复纠缠等滋扰方式招揽游客。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