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规范与权益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