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公祭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3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