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第二章 国家公祭活动保障第十四条有效在市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具体范围由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3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