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农村公路资金筹集机制,保障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