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与运营第二十三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年度计划。养护工程年度计划应当结合通行安全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统筹安排。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