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养护与运营第二十一条有效农村公路养护实行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日常养护与集中养护相结合的方式,注重预防性养护,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