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服务与使用第二十七条有效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气瓶管理台账,对进出站气瓶进行登记管理,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实现气瓶充装、检验信息的自动识别和动态监管。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