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气瓶管理台账,对进出站气瓶进行登记管理,运用电子信息化手段,实现气瓶充装、检验信息的自动识别和动态监管。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