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审议和发言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以联组会议的形式进行审议时,由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主持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个人申请和小组推选的基础上,由主持人确定发言人名单,并组织发言。每位发言人就同一议题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十分钟。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