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第三十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一年内未经批准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两次以上的,主任会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劝其辞去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