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第三章 政府责任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扶贫开发规划,制定实施方案,针对扶贫对象具体情况,确定定点帮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帮扶联系人,精准制定帮扶措施,精准实现帮扶目标。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