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需要,在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邻的公路、桥梁、航道,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运输油类、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或者船舶发生事故污染饮用水水源。公安机关指定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线路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