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五节 其他污染防治第六十五条有效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国家和本行政区域有关限放、禁放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公民采取文明低碳方式举办婚庆、庆典和祭祀活动,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和祭祀烧纸产生的污染。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